原載《周口師範學院學報》2003年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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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摘 要】作為史學大家,司馬遷和班固的歷史記述都保留了若干生態史的資訊。對於災異史的記錄和災異的理解,馬班也各有見解。通過對《史》、《漢》相關內容的比較分析,可以看到作者學術個性的差異。班固對於災異的理解,與司馬遷自然主義的傾向不同,多有神秘主義的色彩。在關注生態和經濟的關係以及生態和民俗的關係時,司馬遷比較重視前者,而班固似乎更為重視後者。而班固對民俗的關注,似乎是從強化政治管理的動機出發的。有關西漢生態保護意識的資料,《漢書》所提供的要更多一些。但是以考古資料對證,重要資料也並不是沒有遺漏。歷來學者進行馬班的比較,或“甲班而乙馬”,或“劣固而優遷”,近數十年則後一種意見明顯占上風。其實就生態觀念的比較而言,或許可以得出“馬班二史互有得失”的結論。

  【關鍵字】生態觀;司馬遷;班固;《史記》;《漢書》

  以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為標本進行司馬遷和班固思想的比較,歷來多有論著發表。如果我們認識到生態也是秦漢學者普遍關注的問題,生態觀也是秦漢思想值得重視的內容,則不妨試就這兩位史學大家的生態觀進行比較研究。

  進行這樣的研究,不僅可以從一個新的視角考察司馬遷和班固思想的個性,也可以探討兩漢生態觀的時代差異,進而有助於說明漢代思想史和生態史的相關問題。或許由此又可以切入社會史、文化史、思想史、史學史和生態史的交點,獲得有意義的新發現。

【一】關於先秦時期人與生態關係的追述:馬班生態觀異同之一

  對於生態環境之作用和意義,以及人與生態環境之合理關係的自覺認識,是在歷史前進至於一定階段方才產生的社會觀念。這種觀念的生成,應當看作文明發生和進步的標誌之一。

  司馬遷《史記•五帝本紀》中說到軒轅黃帝功德,有“治五氣,蓺五種”的說法,其文意其實涉及社會進步與生態條件的關係。司馬遷又寫道,軒轅以軍事政治的突出成就,實現了“萬國和”的局面,“有土德之瑞,故號黃帝。”其事蹟又包括:

  順天地之紀,幽明之占,死生之說,存亡之難。時播百穀草木,淳化鳥獸蟲蛾,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,勞勤心力耳目,節用水火材物。

有學者指出,這段話,“表現出早期文明的特點。”[1]

  我們還應當看到,這段文字之中,還表露了積極的生態意識。如所謂“順天地之紀,幽明之占”,體現出順應自然的原則。所謂“時播百穀草木,淳化鳥獸蟲蛾”[2],也體現出與自然相親和的傾向。關於所謂“節用水火材物”,似乎也是為孔子所肯定的。張守節《正義》引《大戴禮》云:“宰我問於孔子曰:‘予聞榮榮伊曰黃帝三百年。請問黃帝者人耶?何以至三百年?’孔子曰:‘勞勤心力耳目,節用水火材物,生而民得其利百年,死而民畏其神百年,亡而民用其教百年,故曰三百年也。’”

  司馬遷所論先古聖王與“節用水火材物”相關事蹟,又有:

  (帝顓頊)養材以任地。[3]
  (帝高辛)取地之財而節用之。

《史記‧越王勾踐世家》又引錄范蠡的話:“節事者以地。”司馬貞《索隱》:“《國語》‘以’作‘與’,此作‘以’,亦‘與’義也。言地能財成萬物,人主宜節用以法地,故地與之。”司馬貞的解釋強調了人與“地”,即人與自然的關係,提示應當有節制地開發和使用自然資源。[4]這樣的說法,可能比較接近司馬遷所記述范蠡語的原意。

  班固《漢書》作為以漢代歷史為主題的斷代史,並不直接記錄遠古時代的傳說,因而沒有與《史記》“節用水火材物”,“養材以任地”,“取地之財而節用之”一類內容。《漢書》屢見“節用”一語,但是已經大多並非取與“地”有關的強調節約生態資源的意義,而只是就經濟角度言財富。[5]當然,其中有些作為西漢人言辭,不能完全歸結於班固的認識。

  不過,我們看到,《漢書》其實也有間接涉及傳說時代相關現象的內容。如《律曆志上》:“五聲之本,生於黃鐘之律。”“九六相生,陰陽之應也。律十有二,陽六為律,陰六為呂。”“其傳曰,黃帝之所作也。”“至治之世,天地之氣合以生風;天地之風氣正,十二律定。”[6]“蓋聞古者黃帝合而不死,名察發斂,定清濁,起五部,建氣物分數。”[7]又如:“元鳳三年,太史令張壽王上書言:‘曆者天地之大紀,上帝所為。傳黃帝調律曆,漢元年以來用之。今陰陽不調,宜更曆之過也。’”也都說到黃帝時代人與自然生態關係的和諧。

  《漢書》中“黃帝”凡134見,出現頻率不可謂不高。但是班固筆下的黃帝及其言行已經神化,對於黃帝事蹟的解說也已經神學化,與司馬遷所謂“余嘗西至空桐,北過涿鹿,東漸于海,南浮江淮矣,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帝、堯、舜之處”[8],得自於民間所傳誦,因而富於自然氣息有明顯的不同。

  又如《漢書‧郊祀志上》寫道:“秦始皇帝既即位”,有人說,“夏得木德”,“草木鬯茂。”[9]也可以看作文明初期人與自然生態之關係的歷史記載的片段遺存,但是這樣的記載已經為濃重的五行學說的色彩所塗抹,歷史的本色已經被掩蓋了。

【二】關於災異史的記錄:馬班生態觀異同之二

  對於以農耕為主體經濟形式的社會來說,自然災異無疑形成對安定和發展的極大威脅。

  《史記‧六國年表》中秦史的部分有關災異的記錄,我們現在看到的有22例。遠較周王朝和其他六國密集。[10]確實可以證實有的學者曾經提出的《六國年表》主要依據《秦記》的說法。[11]其中5例涉及與生態形式相關的災異,即秦躁西元年(前435)“六月雨雪”;秦獻公十六年(前369)“民大疫”;秦昭襄王九年(前298)“河、渭絕一日”;秦昭襄王二十七年(前280)“地動,壞城”;秦始皇帝四年(前243)“蝗蔽天下”。對於最後一例,《史記‧秦始皇本紀》寫作:“十月庚寅,蝗蟲從東方來,蔽天。天下疫。”

  此外,《秦本紀》與《秦始皇本紀》,以及《十二諸侯年表》中又可見《六國年表》未記載的災異。如《秦本紀》記載:秦穆公十四年(前646)“秦饑”;秦獻公十六年(前369)“桃冬花”。《秦始皇本紀》記載:秦孝公十六年(前346)“桃李冬華”;秦悼武王三年(前308)“渭水赤三日”;秦始皇帝七年(前240)“河魚大上”;秦始皇帝九年(前238)“(四月)是月寒凍,有死者”;秦始皇帝十一年(前236)“當是之時,天下大旱,六月至八月乃雨”;秦始皇帝十五年(前232)“地動”;秦始皇帝十七年(前230)“地動,……民大饑”;秦始皇帝二十一年(前226)“大雨雪,深二尺五寸”;秦始皇帝三十一年(前216)“米石千六百”。

  所謂秦穆公十四年“秦饑”,《秦本紀》中有相應的記載:“(十三年)[12]晉旱,來請粟。丕豹說繆公勿與,因其饑而伐之。繆公問公孫支,支曰:‘饑穰更事耳,不可不與。’問百里傒,傒曰:‘夷吾得罪於君,其百姓何罪?’於是用百里傒、公孫支言,卒與之粟。以船漕車轉,自雍相望至絳。十四年,秦饑,請粟於晉。晉君謀之群臣。虢射曰:‘因其饑伐之,可有大功。’晉君從之。十五年,興兵將攻秦。繆公發兵,使丕豹將,自往擊之。九月壬戌,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。晉君棄其軍,與秦爭利,還而馬驇。繆公與麾下馳追之,不能得晉君,反為晉軍所圍。晉擊繆公,繆公傷。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,晉軍解圍,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。……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,……十一月,歸晉君夷吾,夷吾獻其河西地,使太子圉為質于秦。秦妻子圉以宗女。是時秦地東至河。”“秦饑”在著名的“泛舟之役”之後,因“晉旱”而“饑”推想,“秦饑”很可能也是因為旱災所導致。

  至於所謂秦獻公十六年“桃冬花”和秦孝公十六年“桃李冬華”,所記當為一事,年代之異,當有一誤。

  關於秦史的災異記錄,是《史記》包涵生態史記錄因而具有特殊歷史文獻價值的證明。[13]

  我們由此可以看到,司馬遷對災異史的記錄是相當重視的。當然,班固對秦史中的災異,記載不如司馬遷完整,原因是可以理解的。這是因為秦史本不是第一部斷代史專著《漢書》記述的對象。此外,我們又應當注意到,班固《漢書》對於秦史災異其實也並非完全未曾涉及。

  例如,對於司馬遷《史記》記錄秦悼武王三年“渭水赤三日”一事,《漢書‧五行志中之下》寫道:

  史記曰,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,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。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。秦連相坐之法,棄灰於道者黥,罔密而刑虐,加以武伐橫出,殘賊鄰國,至於變亂五行,氣色謬亂。天戒若曰,勿為刻急,將致敗亡。秦遂不改,至始皇滅六國,二世而亡。昔三代居三河,河洛出圖書,秦居渭陽,而渭水數赤,瑞異應德之效也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君湎於酒,淫于色,賢人潛,國家危,厥異流水赤也。”

所謂“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”事,未見於《史記》,卻是值得我們注意的。至於“渭水赤”的情狀及原因,我們目前還不能明瞭。[14]《漢書‧五行志中之下》中另一則有關記錄,是:

  史記秦二世元年,天無雲而雷。

此事也未見於《史記》。

  《史記》有八“書”,《漢書》有十“志”。班固《漢書》的“志”,是司馬遷《史記》之後的新創史書文體。其中有六篇“志”受到《史記》“書”的影響。而《刑法志》、《五行志》、《地理志》、《藝文志》,則皆為班固新創。[15]《漢書》的“志”,公認內容“博贍”[16]、“該富”[17],有學者評論說,“超過了《史記》八書,可謂後來者居上。”[18]以往以為其“蕪累”的指責[19],或許是將優異看作缺失了。

  至於漢初史事記述的比較,“《漢》紀比《史》紀增補了一些史實,是應該肯定的。”如“《漢》紀比《史》紀增寫了一系列詔、令,有的很值得注意”,又如《漢書》所立《惠帝紀》,其中有的史家所謂“記惠帝七年間四十三條大小不等的雜碎之事”,就包括“自然現象與災異”等。[20]

  有學者評論馬班優劣,說到《史記》和《漢書》敍事的特點:“馬疏班密,向有定論,然亦論其行文耳,其敍事處互有疏密。”[21]就災異史的記錄比較《史》《漢》,確實可以說是“互有疏密”。而以為《史》《漢》“雖互有修短,遞聞得失,而大抵同風,可為連類”的意見[22],從記錄災異史的角度說,也可以看作中肯的評價。

【三】關於災異的理解:馬班生態觀異同之三

  司馬遷對於歷史遺存中的災異現象,是取審慎的態度的。

  《史記‧天官書》說:西周晚期以來,星氣陰陽之說盛行,“所見天變,皆國殊窟穴,家占物怪,以合時應,其文圖籍禨祥不法。是以孔子論六經,紀異而說不書。至天道命,不傳。”[23]《太史公自序》又寫道:“星氣之書,多雜禨祥,不經;推其文,考其應,不殊。”《儒林列傳》中記錄了董仲舒的學生呂步舒斥董著《災異之記》“下愚”,致使董仲舒大受驚嚇,“不敢復言災異”的故事[24],也表明了這種態度。有的學者說,董仲舒的災異學說恰與最高權力者漢武帝的政治需要相合,“為什麼《史記》不錄《天人三策》,除取裁側重點與他書(如《漢書》)不同方面的原因外,司馬遷對於這種政治思想上的彼此結合,採取輕蔑的態度也是不可忽視的。”[25]這樣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。然而,另一方面,我們又不能絕對地斷定司馬遷完全排斥災異之說。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,“《封禪書》之言祥瑞災異之說,令人確信司馬遷是相信天人對應關係的。”[26]

  《漢書‧五行志》中有比較集中的災異記錄。我們看到,班固對於災異的分析,與司馬遷自然主義的理解不同,大多帶有明顯的神秘主義的色彩。[27]

  如《漢書‧五行志中之下》:

  史記秦二世元年,天無雲而雷。劉向以為雷當托於雲,猶君托於臣,陰陽之合也。二世不恤天下,萬民有怨畔之心。是歲陳勝起,天下畔,趙高作亂,秦遂以亡。一曰,易震為雷,為貌不恭也。

  史記秦始皇八年,河魚大上。劉向以為近魚孽也。是歲,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,反,死屯留,軍吏皆斬,遷其民於臨洮。明年有嫪毐之誅。魚陰類,民之象,逆流而上者,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。其在天文,魚星中河而處,車騎滿野。至於二世,暴虐愈甚,終用急亡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眾逆同志,厥妖河魚逆流上。”……

  史記曰,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,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。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。秦連相坐之法,棄灰於道者黥,罔密而刑虐,加以武伐橫出,殘賊鄰國,至於變亂五行,氣色謬亂。天戒若曰,勿為刻急,將致敗亡。秦遂不改,至始皇滅六國,二世而亡。昔三代居三河,河洛出圖書,秦居渭陽,而渭水數赤,瑞異應德之效也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君湎於酒,淫于色,賢人潛,國家危,厥異流水赤也。”

天象被看作對人事的警告。《漢書‧敘傳下》說:“《河圖》命庖,《洛書》賜禹,八卦成列,九疇逌敘。世代寔寶,光演文武,《春秋》之占,咎征是舉。告往知來,王事之表。述《五行志》第七。”可知班固著作《五行志》的宗旨,是服務於“王事”,作為“告往知來”的歷史鑒誡。如劉知幾所說,“斯志之作也,本欲明吉凶,釋休咎,懲惡勸善,以誡將來”,於是有“穿鑿成文,強生異義”,“徒有解釋,無足觀采”之處。[28]其論說,有的學者認為,是運用“陰陽五行說”“將自然災異、儒家經傳、社會政治攪拌在一起,予以唯心主義的解釋”。於是斷言:“《五行志》是班固唯心史觀的大暴露。”[29]

  如果人們注意到漢代文化的時代風格,或許會同意這種批判的嚴厲性應予減緩。應當看到,這種現象是有特定的歷史文化背景的。具體的說,是西漢中期以來天人感應學說的盛起和兩漢之際讖緯思潮的氾濫,在影響社會文化總體的同時,也消弱了史學的科學性。

  當然,通過對《史》《漢》關於災異解說之差異的分析,也可以看到司馬遷和班固學術個性的不同。雖然《漢書‧五行志》動輒標榜《春秋》之義,但是就史學理念而言,也許《史記》繼承《春秋》的原則還要更多一些。有學者分析說,“孔子對鬼神迷信一直取慎重態度”[30],“孔子修撰的《春秋》記有怪異現象,如‘六鷁退飛過宋都’之類,但沒有加以神秘化。後來的公羊家記災記異,不絕於書,但也沒有把災異與治亂聯繫起來。司馬遷比孔子更有科學頭腦,在史料的抉擇上剔除了大量迷信成分”。[31]

  對於司馬遷和班固的比較,多有學者專注於史事記錄的詳略和繁簡,有人則指出:“愚以為班馬之優劣更繫於識而非徒繫於文。”[32]強調更應當在史識的比較方面用心。對比司馬遷和班固的災異觀,確可發現差距。但是,儘管班固《五行志》中關於災異的認識多有非科學的謬說,“然而他羅列的歷史上的種種異常的自然現象……,卻是歷史上的事實,為後人研究古代自然史提供了寶貴的資料。”[33]這是應當予以肯定的。[34]

【四】關於生態條件同社會經濟的關係:馬班生態觀異同之四

  《禹貢》是中國早期地理學的名著。大致成書於戰國時期的這部地理書[35],有值得珍視的對於各地生態狀況的考察記錄,例如有關各地土壤、植被、水資源和農業、林業、牧業、漁業、礦業物產的記載多有重要價值,於是成為上古生態史研究的重要資料。《史記‧夏本紀》引錄了《禹貢》。《漢書‧地理志》也引錄了《禹貢》。都體現出對生態狀況考察的重視。

  司馬遷《史記》秉承《禹貢》所代表的先秦學術重視實證、重視實用、重視實利的傳統,在總結生態條件同社會經濟的關係方面又有新的學術推進。

  在這一方面集中體現司馬遷史學新識的論著,是《史記‧貨殖列傳》。

  《史記‧貨殖列傳》對於基本經濟區的劃分,是最早的區域經濟研究的成就。司馬遷在綜述各地物產時說:

  夫山西饒材、竹、穀、纑、旄、玉石;山東多魚、鹽、漆、絲、聲色;江南出枏、梓、姜、桂、金、錫、連、丹沙、犀、瑇瑁、珠璣、齒革;龍門、碣石北多馬、牛、羊、旃裘、筋角;銅、鐵則千里往往山出棊置:此其大較也。

這裏所說的“山西”、“山東”、“江南”、“龍門、碣石北”,也就是秦漢時期農業和畜牧業的四個基本經濟區。其中說到的生態條件的地理分佈,司馬遷是以經濟的眼光,作為“大自然所提供的”“物資財富”,作為“人們奉生送死的物質生活資料分佈”[36]予以考察和認識的。

  “山西”的重心區域是關中。我們可以以對關中生態的分析為例,嘗試比較《史記》和《漢書》作者的生態意識。

  關中平原號稱沃野,傳統農業在這裏有悠久的歷史。《史記‧貨殖列傳》說:“關中自汧、雍以東至河、華,膏壤沃野千里,自虞夏之貢以為上田,而公劉適邠,大王、王季在岐,文王作豐,武王治鎬,故其民猶有先王之遺風,好稼穡,殖五穀,地重,重為邪。及秦文、德、繆居雍,隙隴蜀之貨物而多賈。獻公徙櫟邑,櫟邑北卻戎翟,東通三晉,亦多大賈。孝、昭治咸陽,因以漢都,長安諸陵,四方輻湊並至而會,地小人眾,故其民亦玩巧而事末也。”

  關中之富足,首先在於以“膏壤沃野千里”為條件的農耕事業的發展。不僅由於農業先進,礦產及林業、漁業資源之豐盛也是重要原因。有關論述,同樣見於《漢書》。《漢書‧地理志下》有沿襲《史記‧貨殖列傳》體例的內容,而且佔有更多的文字篇幅。班固寫道:“故秦地於《禹貢》時跨雍、梁二州,《詩‧風》兼秦、豳兩國。”歷經后稷、公劉、大王、文王、武王的經營,“其民有先王遺風,好稼穡,務本業,故《豳詩》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。有鄠、杜竹林,南山檀柘,號稱陸海,為九州膏腴。始皇之初,鄭國穿渠,引涇水溉田,沃野千里,民以富饒。漢興,立都長安,徙齊諸田,楚昭、屈、景及諸功臣家於長陵。後世世徙吏二千石、高訾富人及豪桀並兼之家於諸陵。蓋亦以強幹弱支,非獨為奉山園也。是故五方雜厝,風俗不純。其世家則好禮文,富人則商賈為利,豪桀則遊俠通姦。瀕南山,近夏陽,多阻險輕薄,易為盜賊,常為天下劇。又郡國輻湊,浮食者多,民去本就末,列侯貴人車服僭上,眾庶放效,羞不相及,嫁娶尤崇侈靡,送死過度。”

  司馬遷筆下的“大關中”概念,“關中”指包括巴蜀在內的“殽函”以西的西部地區。[37]

  關於巴蜀地方,司馬遷寫道:“南則巴蜀。巴蜀亦沃野,地饒巵、姜、丹沙、石、銅、鐵、竹、木之器。南御滇僰,僰僮。西近邛笮,笮馬、旄牛。然四塞,棧道千里,無所不通,唯褒斜綰轂其口,以所多易所鮮。”《漢書‧地理志下》也說:“巴、蜀、廣漢本南夷,秦並以為郡,土地肥美,有江水沃野,山林竹木疏食果實之饒。南賈滇、僰僮,西近邛、莋馬旄牛。民食稻魚,亡凶年憂,俗不愁苦,而輕易淫泆,柔弱褊阨。”

  關於天水、隴西、北地、上郡地方,司馬遷說:“天水、隴西、北地、上郡與關中同俗,然西有羌中之利,北有戎翟之畜,畜牧為天下饒。然地亦窮險,唯京師要其道。”《漢書‧地理志下》:“天水、隴西,山多林木,民以板為室屋。及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,皆迫近戎狄,修習戰備,高上氣力,以射獵為先。”“故此數郡,民俗質木,不恥寇盜。”

  大致看來,在關注生態和經濟的關係以及生態和民俗的關係時,司馬遷比較重視前者[38],而班固似乎更為重視後者。而班固對民俗的關注,似乎是從強化政治管理的動機出發的。其說從政治角度理解民俗,以為瞭解民俗的目的,是政治管理的方便。

  對於《史記‧貨殖列傳》關於生態條件作用的肯定,有學者分析說,“《貨殖列傳》對我國劃分經濟地區作了嘗試。地理因素可能不恰當地被誇大了,……。”[39]

  但是,就對西漢時期關中地區具體的生態形勢而言,班固其實有更為詳細的記述。《漢書‧東方朔傳》記載,漢武帝準備在盩厔和鄠縣、杜陵一帶擴建上林苑時,東方朔曾加以諫阻:

  夫南山,天下之阻也,南有江淮,北有河渭,其地從汧隴以東,商雒以西,厥壤肥饒。漢興,去三河之地,止霸產以西,都涇渭之南,此所謂天下陸海之地,秦之所以虜西戎兼山東者也。其山出玉石,金、銀、銅、鐵、豫章、檀、柘,異類之物,不可勝原,此百工所取給,萬民所卬足也。又有秔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饒,土宜姜芋,水多功能鼃魚,貧者得以人給家足,無饑寒之憂。故酆鎬之間號為土膏,其賈畝一金。

班固在《兩都賦》中,雖然“盛稱洛邑制度之美”,但是對關中地區形勝和物產也大加讚譽,稱美其“源泉灌注,陂池交屬;竹林果園,芳草甘木;郊野之富,號為近蜀”,有“溝塍刻鏤,原隰龍鱗,決渠降雨,荷臿成雲,五穀垂穎,桑麻敷棻”,又有“上囿禁苑,林麓藪澤,陂池連乎蜀、漢”,肯定關中“華實之毛,則九州之上腴焉”。[40]

  《史記》對於經濟生活的重視,史無前例。正如有的學者所說,“歷史思想及於經濟,是書蓋為創舉。”《貨殖列傳》“蓋開《漢書》以下《食貨志》之先河”。[41]又有人稱讚《貨殖列傳》說,“若《食貨志》,乃此《書》之注腳,而未有察其意者。”[42]而將生態環境與經濟形勢相聯繫以分析歷史,可能正是《貨殖列傳》特有的優長之處。有的學者於是曾經發表“以自然主義籠罩一切經濟主義”的評價,並讚美其中對“各地的環境”的重視,從而感歎道:“美哉《貨殖傳》!美哉《貨殖傳》!”[43]

【五】關於生態保護:馬班生態觀異同之五

  對於“大關中”的地理特徵,班固在司馬遷附論巴蜀地區和天水、隴西、北地、上郡之外,還說到武都地區和“自武威以西”地區。對於後者,《地理志下》寫道:“自武威以西,本匈奴昆邪王、休屠王地,武帝時攘之,初置四郡,以通西域,鬲絕南羌、匈奴。其民或以關東下貧,或以報怨過當,或以悖逆亡道,家屬徙焉。習俗頗殊,地廣民稀,水屮宜畜牧,故涼州之畜為天下饒。保邊塞,二千石治之,咸以兵馬為務;酒禮之會,上下通焉,吏民相親。是以其俗風雨時節,谷糴常賤,少盜賊,有和氣之應,賢於內郡。此政寬厚,吏不苛刻之所致也。”其中“是以其俗風雨時節”句,“其俗”之後似有缺文。

  所謂“風雨時節”,是漢代民間對理想生態的習慣表達形式。《淮南子‧覽冥》說到“風雨時節,五穀豐孰”。《漢書‧地理志下》說到地方地理人文條件“有和氣之應”時,也使用了“風雨時節,谷糴常賤”的說法。漢鏡銘文中常見“風雨時節五穀孰”,“風雨時節五穀熟”的文句,或者又寫作“風雨常節五穀熟”,“風雨時,五穀孰,得天力”,“風雨時節五穀成,家給人足天下平”等,都表達了對氣候正常的祈祝。袁宏《後漢紀》卷二二載漢桓帝延熹八年(165)劉淑對策,以“仁義立則陰陽和而風雨時”為主題,也體現了同樣的社會願望。《史記‧樂書》:“天地之道,寒暑不時則疾,風雨不節則饑。”張守節《正義》:“寒暑,天地之氣也。若寒暑不時,則民多疾疫也。”“風雨,天事也。風雨有聲形,故為事也。若飄灑淒厲,不有時節,則穀損民饑也。”

  在“風雨”是否“時節”的天運面前,當時的人只能完全被動地順從,對於創造“風雨時節”的形勢其實是無能為力的。司馬遷曾經利用農耕社會久已普及的“風雨時節”的思想,闡發了對於維護生態條件的深刻認識。他在《史記‧太史公自序》中說,“夫春生夏長,秋收冬藏,此天道之大經也,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,故曰‘四時之大順,不可失也’。”[44]所謂“天道”“四時”,不僅不能“弗順”,而且應當“大順”。又《史記‧龜策列傳》禇少孫補述:“春秋冬夏,或暑或寒。寒暑不和,賊氣相奸。同歲異節,其時使然。故令春生夏長,秋收冬藏。或為仁義,或為暴強。暴強有鄉,仁義有時。萬物盡然,不可勝治。”這樣的文句,其實也是照應了司馬遷的思想的。

  但是,人又能夠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一定限度內影響生態,改變生態。這首先應當認識自然規律,理解自然規律。

  《漢書‧晁錯傳》記錄晁錯對策,其中有反映生態環境保護思想的內容:

  詔策曰“明於國家大體”,愚臣竊以古之五帝明之。臣聞五帝神聖,其臣莫能及,故自親事,處於法宮之中,明堂之上;動靜上配天,下順地,中得人。故眾生之類亡不覆也,根著之徒亡不載也;燭以光明,亡偏異也;德上及飛鳥,下至水蟲草木諸產,皆被其澤。然後陰陽調,四時節,日月光,風雨時,膏露降,五穀孰,祅孽滅,賊氣息,民不疾疫,河出圖,洛出書,神龍至,鳳鳥翔,德澤滿天下,靈光施四海。此謂配天地,治國大體之功也。

所謂“動靜上配天,下順地”,“四時節”,“風雨時”諸語,和上文引錄的司馬遷“四時之大順,不可失也”的思想是一致的。而所謂“德上及飛鳥,下至水蟲草木諸產,皆被其澤”中,則體現出生態保護的意識。特別是將有關措施和“國家大體”、“治國大體”聯繫起來,應當說在生態保護史上,發表了一種開明的見解。儘管這是在傳統天人關係背景下形成的思想,還不能說是一種自覺的意識。

  這是一段對於討論生態思想史極有意義的文字,然而《史記‧袁盎晁錯列傳》並未載錄。這或許也可以作為上文引述《史記》“殘闕蓋多”之說的一條佐證。

  據《漢書‧文帝紀》,漢文帝元年(前179)三月,“詔曰:‘方春和時,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,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,而莫之省憂。為民父母將何如?其議所以振貸之。’”這是一種“順四時”的舉動,而司馬遷《史記》也沒有記載。

  古來有以“四時”為原則的禮俗制度,以調整和確定人與自然之關係的秩序。其規則通常稱之為“月令”,《逸周書》的《周月》、《時訓》、《月令》等篇,《禮記‧月令》,《呂氏春秋》的“十二紀”,《淮南子‧時則》等,都有相應的內容。《漢書•魏相傳》記載,漢宣帝時,御史大夫魏相數表采《易陰陽》及《明堂月令》奏之,主張順應陰陽四時執政,他說:

  君動靜以道,奉順陰陽,則日月光明,風雨時節,寒暑調和。三者得敘,則災害不生,五穀熟,絲麻遂,屮木茂,鳥獸蕃,民不夭疾,衣食有餘。若是,則君尊民說,上下亡怨,政教不違,禮讓可興。夫風雨不時,則傷農桑;農桑傷,則民饑寒;饑寒在身,則亡廉恥,寇賊奸宄所繇生也。

以《月令》指導政策,可能在西漢中期以後更為明確。《漢書‧宣帝紀》記錄元康三年(前63)六月詔:

  前年夏,神爵集雍。今春,五色鳥以萬數飛過屬縣,翱翔而舞,欲集未下。其令三輔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,彈射飛鳥。具為令。

其中所謂“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,彈射飛鳥”,正是《月令》所強調的保護生態環境的禁令。如《禮記‧月令》:“毋覆巢,毋殺孩蟲胎夭飛鳥,毋麛毋卵。”《呂氏春秋‧孟春紀》:“無覆巢,無殺孩蟲胎夭飛鳥,無麛無卵。”

  《漢書‧元帝紀》記載,漢元帝初元三年(前46)六月,以“間者陰陽錯謬,風雨不時”,詔令:“有司勉之,毋犯四時之禁。”又永光三年(前41)十一月頒佈的詔書也說道:“乃者己丑地動,中冬雨水,大霧,盜賊並起。吏何不以時禁?各悉意對。”顏師古注:“‘時禁’,謂《月令》所當禁斷者也。”《漢書‧成帝紀》記載:陽朔二年(前23)春,寒。詔曰:“昔在帝堯立羲、和之官,命以四時之事,令不失其序。故《書》云‘黎民於蕃時雍’,明以陰陽為本也。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,薄而小之,所奏請多違時政。傳以不知,周行天下,而欲望陰陽和調,豈不謬哉!其務順《四時月令》。”對於所謂“多違時政”的指責,顏師古注:“李奇曰:‘時政,《月令》也。’”漢哀帝初即位,李尋就“間者水出地動,日月失度,星辰亂行,災異仍重”發表意見,以為“四時失序”,與“號令不順四時”有關。他說:“夫以喜怒賞罰,而不顧時禁,雖有堯舜之心,猶不能致和。善言天者,必有效於人。設上農夫而欲冬田,肉袒深耕,汗出種之,然猶不生者,非人心不至,天時不得也。《易》曰:‘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’《書》曰:‘敬授民時。’故古之王者,尊天地,重陰陽,敬四時,嚴《月令》。順之以善政,則和氣可立致,猶枹鼓之相應也。今朝廷忽於時月之令,諸侍中尚書近臣宜皆令通知《月令》之意,設群下請事;若陛下出令有謬於時者,當知爭之,以順時氣。”[45]李尋的論點,也強調了《月令》的權威。

  在司馬遷生活的時代,《月令》有關生態保護的原則未必不對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發生影響,而《史記》未見直接的記錄,可能有多種原因。或許在董仲舒天人感應學說盛行之前,最高執政集團並未發佈有關的宣傳。或許司馬遷更為關注的,是人的生命的保護。[46]

  另一方面,我們還看到,班固在漢宣帝以後的歷史記錄中雖然有多則涉及生態保護,但是依然有所遺漏。例如近年敦煌懸泉置漢代遺址發掘出土的泥牆墨書《使者和中所督察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》,其中有關於生態保護的內容。如“孟春月令”有:“‧禁止伐木。‧謂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,盡八月。草木零落,乃得伐其當伐者。”(九行)“‧毋撻剿。‧謂剿空實皆不得撻也。空剿盡夏,實者四時常禁。”(一○行)“‧毋殺□蟲。‧謂幼小之蟲、不為人害者也,盡九〔月〕。”(一一行)“‧毋殺孡。‧謂禽獸、六畜懷任有孡者也,盡十二月常禁。”(一二行)“‧毋夭蜚鳥。‧謂夭蜚鳥不得使長大也,盡十二月常禁。”(一三行)“‧毋麛。‧謂四足……及畜幼小未安者也,盡九月。”(一四行)“‧毋卵。‧謂蜚鳥及雞□卵之屬也,盡九月。”(一五行)“中春月令”有:“‧毋□水澤,□陂池、□□。‧四方乃得以取魚,盡十一月常禁。”(二六行)“‧毋焚山林。‧謂燒山林田獵,傷害禽獸□蟲草木……〔正〕月盡。”(二七行)“季春月令”有:“‧毋彈射蜚鳥,及張網,為他巧以捕取之。‧謂□鳥也……”(三二行)“孟夏月令”有:“‧毋大田獵。‧盡八(?)月。……”(四二行)等等。開篇稱“大皇大后詔曰”,日期為“元始五年五月甲子朔丁丑”[47],明確是作為詔書頒佈,然而卻並不見於《漢書》。或說“《太史公書》疏爽,班固書密塞”[48],或說“《史記》宏放,《漢書》詳整”[49],或比較《史》《漢》,指出“班掾《漢書》,嚴密過之”[50],而“詳”“密”之中竟然也有我們今天看來不應當出現的遺缺,是值得注意的。有人曾經評價班固《漢書》,謂“固記事詳備而刪削精當”,“固似繁而實簡也”。[51]而其“刪削”之選,也是可以體現著者的觀念傾向的。

 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《德意志意識形態》中寫道:“我們僅僅知道一門唯一的科學,即歷史科學,歷史可以從兩方面來考察,可以把它劃分為自然史和人類史。但這兩方面是密切相聯的;只要有人存在,自然史和人類就彼此相互制約。”[52]如果否認自然史對於人類史的“制約”作用,只承認人類史對於自然史的影響,以為無視自然史的背景亦可以真正認識人類史的進程,掌握人類史的規律,則顯然難以使歷史學成為真正的“科學”。

  司馬遷提出“究天人之際”的學術理想,對於其真實意義,解說者甚多,眾議紛紜,至今莫衷一是。如果我們從自然史和人類史“密切關聯”、“相互制約”的關係的角度來理解所謂“天人之際”,或許可以從一個新的層面認識司馬遷的思想。

  歷來學者進行馬班的比較,或“甲班而乙馬”,或“劣固而優遷”[53],近數十年則抬高司馬遷、貶低班固的意見明顯占上風。論者多從階級性角度進行評價。有人說:“司馬遷和班固的政治態度不一樣,歷史態度也不一樣。”“政治態度和歷史態度的不同,是馬班異趣中一個最大的區別。”[54]這樣的結論也許還有討論的必要。其實就生態觀念的比較而言,或許可以借用邱逢年《史記闡要‧班馬優劣》中的話:“馬班二史互有得失,有馬得而班失者,亦有馬班同得者,且有馬失而班得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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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李學勤:《論古代文明》,《走出疑古時代》(修訂本),遼寧大學出版社1997年12月版,第41頁。

[2]“蟲蛾”,即“蟲蟻”。

[3] 司馬貞《索隱》:“言能養材物以任地。《大戴禮》作‘養財’。”

[4]裴駰《集解》引韋昭曰:“時不至,不可彊生;事不究,不可彊成。”司馬貞《索隱》以為“韋昭等解恐非。”

[5]如《武帝紀》“景公以節用”,顏師古注引如淳曰:“仲尼曰政在節財。”《食貨志上》“節用而愛人”,顏師古注:“不為奢侈,愛養其民。”(《漢書‧王嘉傳》也有同樣的文句,顏師古注:“《論語》載孔子之言也。”)《五行志下之下》“節用儉服,以惠百姓”,說的大致是同樣的意思。又《晁錯傳》:“親耕節用,視民不奢。”(顏師古注:“‘視’,讀曰‘示’。”)《司馬遷傳》:“然其彊本節用,不可廢也。”“彊本節用,則人給家足之道也。”《循吏傳‧黃霸》:“及務耕桑,節用殖財,種樹畜養,去食谷馬。”“節用”語義,都未能明確指定自然資源。

[6]顏師古注:“孟康曰:‘律得風氣而成聲,風和乃律調也。’臣瓚曰:‘風氣正則十二月之氣各應其律,不失其序。’”

[7]顏師古注引應劭曰:“言黃帝造曆得仙,名節會,察寒暑,致啟分,發斂至,定清濁,起五部。五部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。建氣物分數,皆敘曆之意也。”又孟康曰:“合,作也。黃帝作曆,曆終而複始,無窮已也,故曰不死。名春夏為發,秋冬為斂。清濁,謂律聲之清濁也。五部,謂五行也。天有四時,分為五行也。氣,二十四氣也。物,萬物也。分,歷數之分也。”又晉灼曰:“蔡邕《天文志》:‘渾天名察發斂,以行日月,以步五緯。’”臣瓚曰:“黃帝聖德,與神靈合契,升龍登仙,故曰合而不死。題名宿度,候察進退。史記曰‘名察宿度’,謂三辰之度,吉凶之驗也。”

[8]《史記‧五帝本紀》。

[9]顏師古注:“鬯與暢同。”

[10]《六國年表》中關於周王朝和其他六國災異的記錄,合計只有韓莊侯九年(西元前362年)“大雨三月”,魏惠王十二年(西元前359年)“星晝墮,有聲”,魏襄王十三年(西元前322年)“周女化為丈夫”,魏哀王二十一年(西元前298年)“河、渭絕一日”4例。其中所謂“河、渭絕一日”,雖然列入魏國欄中,其實也是秦國災異。

[11]金德建說:“《史記》的《六國年表》純然是以《秦記》的史料做骨幹寫成的。秦國的事蹟,只見記於《六國年表》裏而不見於別篇,也正可以說明司馬遷照錄了《秦記》中原有的文字。”金德建:《〈秦記〉考征》,《司馬遷所見書考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,第415頁至416頁。參看王子今:《〈秦記〉考識》,《史學史研究》1997年1期;《〈秦記〉及其歷史文化價值》,《秦文化論叢》第5輯,西北大學出版社1997年6月版。

[12]據《十二諸侯年表》,事在秦穆公十三年。

[13]參看王子今:《秦史的災異記錄》,《秦俑秦文化研究——秦俑學第五屆學術討論會論文集》,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。

[14]“史記曰,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,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。”其中“史記曰”,拙文《秦史的災異記錄》誤作“《史記》曰”。是不應當出現的疏誤。陳直先生曾經論證,《太史公書》正式改稱《史記》,“在東漢桓靈時代”。“王國維先生《太史公行年考》,謂《史記》名稱,開始於曹魏時王肅,這是千慮的一失。”《漢晉人對〈史記〉的傳播及其評價》,《司馬遷與〈史記〉論集》,陝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4月版,第222頁。

[15]〔韓〕樸宰雨:《〈史記〉〈漢書〉比較研究》,中國文學出版社1994年8月版,第207頁。

[16]范曄《獄中與諸甥侄書》:“班氏最有高名”,“唯十‘志’可推耳,博贍不可及之。”

[17]《文心雕龍‧史傳》:“其十‘志’該富。”

[18]施丁:《馬班異同三論》,《司馬遷研究新論》,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版,第237頁。

[19]《史通‧外篇‧漢書五行志錯誤》:“班氏著志,牴牾者多,在於《五行》,蕪累尤甚。”

[20]施丁:《馬班異同三論》,《司馬遷研究新論》,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版,第211頁,第215頁。

[21]黃淳耀:《史記論略‧高帝本紀》。

[22]《史通•鑒識》。

[23]張守節《正義》:“顧野王云‘禨祥,吉凶之先見也’。案:自古以來所見天變,國皆異具,所說不同,及家占物怪,用合時應者書,其文並圖籍,凶吉並不可法則。故孔子論六經,記異事而說其所應,不書變見之蹤也。”

[24]《史記‧儒林列傳》:“(董仲舒)為江都相。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,故求雨閉諸陽,縱諸陰,其止雨反是。行之一國,未嘗不得所欲。中廢為中大夫,居舍,著《災異之記》。是時遼東高廟災,主父偃疾之,取其書奏之天子。天子召諸生示其書,有刺譏。董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,以為下愚。於是下董仲舒吏,當死,詔赦之。於是董仲舒竟不敢復言災異。”

[25]楊燕起:《〈史記〉的學術成就》,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7月版,第198頁。

[26]鐘宗憲:《〈史記•天官書〉的天象占候及其禮治思想》,《紀實與浪漫——史記國際研討會論文》,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3月版,第249頁。

[27]有學者認為,“司馬遷的天地觀”,是“樸素的唯物的自然觀”。霍有光:《司馬遷與地學文化》,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版,第269頁。認識司馬遷的災異觀,還可以參考以下論述,只是其中對於司馬遷反迷信思想的自覺性的肯定,不免過度拔高之嫌,似乎還可以商榷:“司馬遷提出‘究天人之際’,實際上是同以董仲舒為代表的陰陽五行禁忌學說相對立的。董仲舒把天和人結合起來,標榜‘天人感應’,司馬遷卻要把它們分開。”“司馬遷‘究天人之際’,把自然現象的天和陰陽五行的迷信說法分開,並把迷信學說的歷史來源、迷信活動的歷史過程加以揭露,是對漢武帝封建專制主義政權的一個打擊,本質上是和正統的統治階級思想對立的。”白壽彝:《〈史記〉新論》,求實出版社1981年5月版,第21頁,第30頁。以客觀的視角分析,有的學者注意到“司馬遷天人思想的模糊性”。徐興海:《司馬遷天人思想的模糊性》,《唐都學刊》1988年2期。有的學者提醒我們,分析司馬遷有關天人關係的思想,應當考察“中國史官的天人文化傳統”的兩條線索,“其一是經驗的線索,即史官所履行的天文術數方面的天官職能;其二是理論的線索,又可分為《周易》的天人宇宙觀和陰陽五行學說、春秋公羊學的宇宙論及其歷史哲學這兩個方面。”陳桐生:《中國史官文化與〈史記〉》,汕頭大學出版社1993年9月版,第3頁。

[28]《史通‧外篇‧漢書五行志錯誤》。

[29]施丁:《馬班異同三論》,《司馬遷研究新論》,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版,第234頁。

[30]所謂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”(《論語‧先進》),“不語怪力亂神”(《論語‧述而》),被看作這種識見的表現。

[31]論者舉例說:《刺客列傳》寫豫讓行刺趙襄子未遂,豫讓要求擊襄子的衣服然後自殺。襄子同意了他的要求。司馬貞《索隱》在“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”下曰:“《戰國策》云:‘衣盡出血,襄子回車,車輪未周而亡。’此不言衣出血者,太史公恐涉怪妄,故略之耳。”吳汝煜:《司馬遷與孔子治史態度的比較》,《史記論稿》,江蘇教育出版社1986年10月版,第219頁。

[32]蔣中和:《眉三子半農齋集》卷二《馬班異同議》。

[33]施丁:《馬班異同三論》,《司馬遷研究新論》,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版,第235頁。

[34]司馬貞《史記索隱後序》說,太史公紀事,“其間殘闕蓋多”,以致有“詞省”、“事核而文微”的特點,“故其殘文斷句難究詳矣”。而《漢書》成書晚,“所以條流更明,是兼采眾賢,群理畢備”。就災異史料的集中而言,確實如此。

[35] 史念海曾經對於《禹貢》著作年代進行過研究。他認為《禹貢》的成書當出於魏國人士之手,其成書年代可能在西元前370年至前362年之間。這一期間,魏惠王上承晉國舊風,積極圖霸。“《禹貢》這篇地理名著就是魏國人士在這期間於安邑撰著成書的,是在魏國霸業基礎上設想出來大一統事業的宏圖。遷都大梁之後,也許還繼續有所增刪修訂。”不過其著作年代至遲不能晚於西元前334年。這一年魏齊兩國在“徐州相王”。“相王”是互相承認霸業。這顯示魏國霸業的衰落,大一統事業已經無從說起。史念海:《論〈禹貢〉的著作年代》,《河山集》二集,三聯書店1981年版,第391頁至第434頁。

[36]張大可:《司馬遷的經濟思想述論》,《史記研究》,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年4月版,第404頁。

[37]《史記‧秦楚之際月表》:“分關中為四國”,“分關中為漢”,《項羽本紀》:“巴、蜀亦關中地也。”

[38]據劉朝陽統計,《史記‧天官書》中占候之事關於年之豐歉者多至49則,僅次於用兵,在總計18類中,占總數的15.86%。劉朝陽:《史記天官書之研究》,《國立中山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週刊》第7卷第73、74期合刊本,1929年。這一情形,也說明司馬遷對於天象影響經濟生活的重視。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,“司馬遷重視社會物質利益,重視財富”,“司馬遷把人對生活利益的要求放在第一位”。聶石樵:《司馬遷論稿》,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年1月版,第140頁,第139頁。

[39]徐朔方:《讀〈史記‧貨殖列傳〉》,《史漢論稿》,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11月版,第169頁。

[40]《後漢書‧班固傳上》。

[41]楊啟高:《史記通論》,清山閣.1926年7月版,第269頁。

[42]趙汸:《讀貨殖傳》,《明文衡》卷四六。

[43]論者對《史記‧貨殖列傳》有關“環境”記述的評價是:“《史記》裏頭別的文章,講的都是一個人(或幾個人)的事情,或是就一件事說,惟有《貨殖傳》一篇,講的是種種社會的事情,且一一說明他的原理。所寫的人物,又是上起春秋,下至漢代。所寫的地理,又是北至燕、代,南至儋耳。而且各人有各人的腳色,各地有各地的環境。”潘吟閣:《史記貨殖傳新詮》,商務印書館1931年版,《編者弁言》。

[44]是為司馬談論六家要旨語。司馬遷的思想與其相合。

[45]《漢書‧李尋傳》。

[46]《史記‧酷吏列傳》記載,王溫舒任河內太守,捕殺郡中奸猾,“相連坐千餘家”,“論報,至流血十餘里。”“會春,溫舒頓足歎曰:‘嗟乎,令冬月益展一月,足吾事矣!’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。”春月禁止殺伐,也是《月令》的原則。

[47]中國文物研究所、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:《敦煌懸泉月令詔條》,中華書局2001年8月版,第4頁至第8頁。

[48]《朱子全書》卷六。

[49]王鏊:《震澤長語》卷下。

[50]茅坤:《史記鈔‧序》。

[51]王若虛:《滹南遺老集》卷一五《史記辨惑》。

[52]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第3卷,人民出版社1960年12月版,第20頁。

[53]《史通‧鑒識》。又《通志‧總敘》又有“尊班而抑馬”之說。

[54]白壽彝:《司馬遷和班固》,《人民日報》1964年1月2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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