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記‧刺客列傳》提到,曹沫:「以勇力事魯莊公。莊公好力。曹沫為魯將。」在此,即證明了魯莊公自身敬重有勇力者,曹沫有勇力,自然被封為魯國的大將。

然而,其後寫道:「與齊戰、三敗北。魯莊公懼、乃獻遂邑之地以和。 猶復以為將。」

在《刺客列傳》中,傳主在事其國國君與非其國國君者為一半,不管事之君主為哪一位,其他四傳傳主:專諸、豫讓、聶政、荊軻卻抱著使命必達,不達則死的決心;或許是因為魯莊公的愛才,留住了曹沫一命。

從曹沫是勇士:「既以言。曹沫投其匕首下壇、北面就羣臣之位。顏色不變、辭令如故。」看出,不想辜負莊公的一片苦心,因而想戴罪立功,才引發:「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。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…而問。子將何欲。曹沫曰。齊強魯弱。而大國侵魯、亦以甚矣…君其圖之。」此為曹沫所要將功贖罪之點,知魯國的嬴弱不足以與齊國相抗衡,不惜出面與齊桓公談判,這就是其所報魯莊公之恩。

太史公於《刺客列傳》最後一段寫到:「自曹沫至荊軻五人、此其義或成、或不成。然其立意較然、不欺其志…。」曹沫之不死、未死,反以功成不正是如此嗎?既達到了報主亦不欺其志啊!

歷史學系 971634 黃蕙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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