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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次
  一、趙高出仕
  二、趙高生年
  三、趙高家世
  四、趙高不是宦閹
  五、始皇陵銅車馬御手與車府令
  六、結語

  趙高是毀滅秦帝國的主要歷史人物,由於司馬遷著《史記》沒有給趙高立傳,有關趙高身世的疑團甚多。筆者根據《雲夢秦簡》和《張家山漢簡》,參照秦始皇陵的出土文物,嘗試解讀趙高的身世中的一些疑問,力圖根據考察的結果將他的身世作一完整的描述,以求填補《史記》無趙高傳之缺[1]。

                一、趙高的出仕

  關於趙高的仕宦,根據現有文獻的記載,他一生擔當過三種官職:一,中車府令;二,郎中令;三,丞相,受封為安武侯。

  趙高任郎中令,是在秦二世元年。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:二世元年“趙高為郎中令,任用事。”

趙高任丞相受封安武侯,見於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附《秦紀》二世皇帝條:“趙高為丞相安武侯。”時間,是二世二年。是年,右丞相馮去疾、左丞相李斯下獄,趙高出任丞相。

  趙高出任郎中令以前,也就是二世元年以前的官職,是中車府令。據《史記》秦始皇本紀,三十七年七月,秦始皇病重,為璽書賜公子扶蘇,“書已封,在中車府令趙高。”

  趙高擔任公車府令,出於秦王政的舉任。《史記.蒙恬列傳》說:“秦王聞高強力,通於獄法,舉以為中車府令。”秦王,秦王政。強力,臨事不亂,堅忍執著 [2]。通於獄法,精通法律。趙高之所以被秦王政舉任為中車府令,是由於他的精通法律,辦事幹煉堅忍。《史書》又稱趙高“精廉”,“敦於事。”“精廉”,敏銳廉潔[3],敦,勤勉[4]都是講他作為文法之吏的能力和品德。非常清楚,趙高是秦代法吏中的能吏,以通法行政之才幹和品德得到舉任。

  趙高何時被舉為中車府令,他出任中車府令以前的仕宦情況如何,文獻沒有具體的記載。據《史記.李斯列傳》,沙丘之謀,趙高勸說李斯共同擁立胡亥時,曾經提到自己的仕宦經歷說:“高固內官之廝役也,幸得以刀筆之文進入秦宮,管事二十餘年。”據文可知,趙高之所以能夠進入秦宮為吏,是由於他通於“刀筆之文”。同樣以“刀筆之文”出任內廷官吏的事例,見於褚少孫所補《史記.建元以來侯者年表》平丘侯“王遷,家在衛。為尚書郎,習刀筆之文。侍中,事昭帝。”

  刀,削竹簡木牘所用的刀,筆,書寫竹簡木牘所用的筆,秦漢時代,行政法律文書書寫于竹簡木牘,稱為刀筆之文,文法官吏用刀筆處理法律行政文書,稱為刀筆吏。《史記》卷九十六〈張丞相列傳〉,‘趙堯年少,為符璽御史。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周昌曰:“君之史趙堯,年雖少,然奇才也,君必異之,是且代君之位。”周昌笑曰;「堯年少,刀筆吏耳,何能至是乎!’《正義》曰:‘古用簡牘,書有錯謬,以刀削之,故號曰“刀筆吏。”’

  漢初景帝武帝時期,趙禹是有名的刀筆吏,《史記.酷吏列傳》敘其事說:

  趙禹者,人。以佐史補中都官,用廉為令史,事太尉亞夫。亞夫為丞相,禹 為丞相史,府中皆稱其廉平。然亞夫弗任,曰:“極知禹無害,然文深,不可以居大府。”今上時,禹以刀筆吏積勞,稍遷為御史。上以為能,至太中大夫。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,吏傳得相監司。用法益刻,蓋自此始。

考察趙禹的出仕升遷途徑大體如下:佐史-中都官令史-丞相史-御史-太中大夫。趙禹除任佐史以前的情況,文獻沒有記載。我們知道,史書對於最為常識的事情,往往忽略不記。趙禹除任佐史,當是走的秦漢時代文法刀筆之吏最一般的途徑,即學史除吏的仕途。《張家山漢簡.二年律令.史律》對該制度有明確的規定:

  史、卜子年十七歲學。史、卜、祝學童學三歲,學佴將詣大史、大卜、大祝,郡史學童詣其守,皆會八月朔日試之。

  試史學童以十五篇,能風[諷]書五千字以上,乃得為史。有(又)以八(體)試之,郡移其八(體)課大史,大史誦課,取(最)一人以為其縣令史,殿者勿以為史。三歲壹並課,取(最)一人除為尚書卒史。

據上述律文,結合文獻史料和學者的研究[5],我們可以對秦漢時代的學史除吏的制度作一概述。史學童十七歲入學室,入學有資格限制,一般限制為史之子 [6],學習期限為三年,然後參加考試。京師地區的史學童,在京師的學室學習,第三年的八月一日,由學習指導者的學佴帶到太史參加考試。地方的學童,在地方的學室學習,第三年的八月一日,到郡守處參加考試。學童在學室學習,主要是認字和寫字。學習考試,以《史籀》十五篇為教本,能夠背誦五千字以上者,可以除任為史。然後,再複試以寫字,寫字考大篆、小篆、刻符、蟲書、摹印、署書、殳書、隸書八種書體。不論京師地區還是郡縣,複試試卷統一送到京師太史處審核判定。第一名除任為縣令史,最後一名取消史的資格。三年一次統一考試,第一名出任為尚書卒史。

  由於史料的限制,我們對於秦漢時代的學史除吏制度只能有一大致的瞭解,其中的很多細節,尚不清楚。不過,有了上述的輪廓以後,我們就可以趙禹的出仕途徑作大致的推測了。

  趙禹是 縣人, 縣,秦和漢初屬於內史,武帝以來屬於右扶風,在京師地區。想來,趙禹以史學童入學室,學滿三年以後,在長安太史處考試合格為史,由內史除任為佐史,以佐史補中都官令史。其仕宦經歷可以補充如下:史學童-(學室)-史-佐史-中都官令史-丞相史-御史-太中大夫。

  有了趙禹的事例,我們再來看同為刀筆之吏的趙高。趙高以刀筆之文入宮也當是走的學史為吏的途徑,以文字書法的優異成績被選拔入宮的。參照前引王遷以刀筆之文在宮中任職於尚書為郎的事例,他入宮之初,當也在尚書任職。補充他的經歷具體而言,趙高是秦內史人(詳下),他早年以史學童入學室,學滿三年以後,在京師咸陽的太史處參加考試,考試《史籀》篇。我們知道,趙高除了精通法律以外,還是當時第一流的書法家和文字學家,曾經與丞相李斯,太史令胡毋敬一起主持制定秦的文字書法教本,其中之一的《爰曆》六章,就是由他編定的。包括《爰曆》在內的秦的文字書法教本,是根據古來的文字書法教本《史籀》篇作成的[7],趙高對於《史籀》篇和當時漢字書法的各種書體,精通爛熟,他的工夫,是從小就修得練成了的[8]。已如上述,史學童考試的教本,就是背誦《史籀》篇五千字,趙高合格,揄為史。再試以書法八體,趙高以第一名合格,被除為令史。三年以後,參加統一大考,趙高再以第一名出頭,被除為尚書卒史,進入秦宮為吏。可以說,趙高是秦刀筆吏中出類拔萃的上最者,他精通書法文牘,一路高中得以刀筆之文進入秦宮,擔當秦王的文牘近臣。他的出仕經歷,與景武時期的趙禹,昭帝時期的王遷,頗有相通之處。

                二、趙高生年

  關於趙高的生年,史書沒有明確的記載,不過,根據趙高的仕宦經歷,我們可以作大致的推測。上引《史記.李斯列傳》載趙高說李斯擁立胡亥說:

  高固內官之廝役也,幸得以刀筆之文進入秦宮,管事二十餘年,未嘗見秦免罷丞相功臣有封及世者也,卒皆以誅亡。

趙高說李斯,是在秦始皇三十七(公元前210)年的沙丘之謀。此時,趙高進入秦宮為吏,已有二十餘年。據此前推二十餘年,以二十一到二十九年計算,趙高進入秦宮當在秦王政八年到十六年之間。取其中間,以二十五年計算,可以大致將趙高進入秦宮的時間定在秦王政十二(前235)年。

  那麼,趙高進入秦宮時的年齡究竟是多少歲呢?已如上述,趙高的仕宦經歷是:史學童-史-令史-尚書卒史-中車府令-郎中令-丞相。根據上引《張家山漢簡.史律》,史學童入學室是十七歲,三年後有揄史的考試,三年後再有統一考試。以此推測,趙高十七歲入學室為史學童,二十歲太史考試合格揄史,二十三歲參加統一大試,以第一名除為尚書卒史入宮任職,時間在秦王政十二年。也就是說,秦王政十二年,趙高二十三歲。以此計算,趙高出生於秦昭王四十九(前258)年,死於秦二世三(前 207)年,活了五十二歲。趙高任郎中令,是在五十歲時,出任丞相,是在五十一歲時。簡單列表如下:

  前258年秦昭王49年趙高生1歲
  前242年秦王政5年趙高17歲傅[9],入學室為史學童
  前239年秦王政8年趙高20歲考試除為史
  前236年秦王政11年趙高23歲並課第一除為尚書卒史,進入秦宮
  40歲以前?中車府令
  前209年二世元年趙高50歲郎中令
  前208年二世2年趙高51歲丞相
  前207年二世3年趙高52歲死

                  三、趙高身世

  有關趙高身世的史料甚少,《史記.蒙恬列傳》曰:

  趙高者,諸趙疏遠屬也。趙高昆弟數人,皆生隱宮,其母被刑僇,世世卑賤。

這條材料,是我們瞭解趙高身世的唯一史料。我們將這條材料分為兩個部分來加以解讀。首先看史料的前半部分,

  趙高者,諸趙疏遠屬也。

這是講趙高的父系,是趙國王室一族的遠親。究竟是什麼樣的遠親,因為何事,何時來到秦國,因為沒有其它的史料,已經無法準確地知道。不過,根據戰國時各國間的往來關係,我們可以作一點合理的推測。戰國時代,天下合縱連橫,各國間結盟換約,相互以王室公子作為人質。趙孝成王元年,秦軍攻秦,趙國求救于齊國,送孝成王弟長安君到齊國作人質[10]。質子出質他國以後,往往是長期滯留不歸。秦始皇的父親子楚,是秦昭王的孫子,長期在趙國首都邯鄲作人質,不得歸返秦國。子楚是太子安國君二十多個兒子中的一個,非長非幼,母親無寵,受冷遇而被打發到趙國。當時秦趙間戰事不斷,趙國也對他冷眼相看。以子楚在趙國的處境而言,史稱“車乘進用不饒,居處困,不得意。”[11]如果沒有呂不韋的幫助作了安國君的適嗣,得以回到秦國,子楚可能終身滯留趙國,貧窮潦倒,他在趙國的子孫,其境況就更是沉淪了。以子楚的可能遭遇推論趙高的祖上,或許就是為質於秦的趙國王室公子,在趙國無寵,在秦國無助,終身滯留秦國,在秦國娶妻生子,子孫後代流落於咸陽市井當中,成為秦人與普通庶民無異。

  如果以上推則不錯的話,我們再繼續來解讀史料後半部分。

  趙高昆弟數人,皆生隱宮,其母被刑僇,世世卑賤。

趙高有兄弟數人,史書上見到名字的有弟弟趙成。趙高出任丞相以後,趙成接替趙高擔任郎中令,參與了廢殺二世皇帝的望夷宮政變[12]。趙高的母親受過刑罰,趙高兄弟數人,都出生于“隱宮”,世世代代,低下卑賤。隱宮,《正義》說:“余刑見於市朝。宮刑,一百日隱於蔭室養之乃可,故曰隱宮,下蠶室是。 ”[13]將“隱宮”解釋為“蠶室”,為處宮刑以及宮刑者療養康復之處。這個解釋,姑且不論其正確與否,依照這個解釋,對於趙高的母親受刑,趙高兄弟數人為何生於這種地方,道理上完全講不通。馬非百先生以為,隱宮當為“隱官”之文誤。他根據《雲夢秦簡》秦律十八種軍爵律及法律問答,隱官為官府的手工作坊,收容赦免後身體有殘缺的受刑者作工。趙高的母親有罪“被刑僇”,身體有殘缺,赦免後在“隱官”做工生活,趙高及其兄弟數人,出生於這裡。馬先生所論,甚為恰當[14]。據《張家山漢簡.戶律》,隱官一詞,不僅用來指稱收容刑餘者的官府手工作坊,更用來指稱被收容於隱官的刑餘之人,在爵制等級身分的秦漢社會中,隱官是一種法律定義明確的身分,其身分與(減刑有期)刑徒的司寇同等,在沒有爵位的什伍、公卒和庶人之下一等,其田宅名有量的限制為半頃半宅,相當於庶人等級的一半,允許單獨立戶[15]。也就是說,隱官是介於庶人和奴隸之間的一種身分,相當於今天的刑滿釋放人員。因為母親的身分為刑餘隱官的原故,所以史稱趙高世世卑賤。

  《張家山漢簡.二年律令.傅律》:“公士、公卒及士五(伍)、司寇、隱官子,皆為士五(伍)。”據此,隱官產子,其身分當是無爵的士五。也就是說,儘管趙高的母親是刑餘隱官,身分低賤,但是,趙高兄弟的法律身分是士伍,與普通的庶民相同。趙高的身分仕途,主要受父親的影響。關於趙高的父親,史書完全沒有提及。

  據《雲夢秦簡》,《秦律十八種》之《內史雜》“非史子醫殳(也),毋敢學學室,犯令者有罪。”上引《張家山漢簡.史律》也說史之子學史。史是世襲,史之子才能作史學童入學室學習。已如前述,趙高出仕,走的是學史入仕的途徑,以史之子學史而論,他的父親,當然也是史了。作為一種可能,趙高的父親也是長於刀筆的史,在隱官作下級文牘官吏,與在隱官工作的趙母婚配生育趙高與兄弟數人。如此,我們也便於解釋趙高何以能夠成為當時第一流的法律家和書法家,能夠學史步步高中,出人頭地,乃是有父親的身傳家教的原故。這一點,可以參見漢初能吏張湯的家世。張湯為刀筆之吏是子承父業,他的執法行政能力,完全受家業和父親的影響。張湯以後,張家世代以律學傳家,皆是身傳家教的世業[16]。

               四、趙高是宦人而不是宦閹

  《史記》沒有說趙高是閹人的記載。趙高被認為是閹人,出於後人對《史記》中兩種材料的解釋。第一條是對上引《史記.蒙恬列傳》文“趙高兄弟皆生隱宮”生發的誤解。這個誤解直接出於《索隱》所引的劉氏云:“蓋其父犯宮刑,妻子沒為官奴婢,妻後野合所生子皆承趙姓,並宮之,故云『兄弟生隱宮』。謂『隱宮』者,宦之謂也。”

  《索隱》是南北朝裴駰的著作,所引劉氏不知何許人。隱宮當為隱官之誤,已如上述。舍此不論,劉氏的解釋,完全是主觀臆說,不但臆斷趙高兄弟受宮刑,連趙高的父親也被臆斷為受了宮刑,受了宮刑的人不能生育,解釋不通,又臆斷趙高的母親野合生子,並沒有任何史料根據。

  第二條是對趙高被稱為“宦人”,有“宦籍”的解釋。趙高被稱為宦人,見《史記.李斯列傳》。秦二世反駁李斯,為趙高辨護說:

  夫高,故宦人也,然不為安肆志,不以危易心,絜行修善,自使至此,以忠得進,以信守位,朕實賢之,而君疑之,何也?。

馬非百先生中曾經指出,上文中的宦人不是指閹人宦官,而是指“趙高曾早事二世,受詔教以法事而言。”[17]裘錫圭先生解釋“宦”字說,‘“宦”本是為人臣僕的意思。郎官、謁者之流本是門廊近侍,有類家臣,故以“宦”稱。’[18]。馬、裘二先生的說法是對的。

  宦,《說文》在宀部,“仕也。從宀從臣。”“宀,交覆深屋也。象形。”宦,甲骨文作,金文作,象形,臣在宮室中。究其本義,作動詞用,仕于宮中;作名詞用,仕于宮中之臣。宦人,仕于宮中之人,與是否是閹人沒有必然的關係。在《史記》和《漢書》中,沒有以“宦人”專指仕于宮中的閹人的用法。秦漢典籍中,帶宦字的指人名詞,如宦人、宦者、宦官,並不用來專指仕于宮中的閹人,而是泛指在宮中禁旁仕宦於王或皇帝的側近之臣[19]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簡.傳食律》“ 宦奄如不更”。奄,即閹。宦閹,當為專門用來指稱仕宦于宮中的閹人之法律用語。
  趙高有宦藉,見於《史記.蒙恬列傳》:

  高有大罪,秦王令蒙毅法治之。毅不敢阿法,當高罪死,除其宦籍。

《正義》:“藉謂名簿也,若近通引出入門也。”秦漢時代,官吏出入宮門有登記名冊,稱為門藉,無門藉者,不得出入宮中。據《漢書.竇嬰傳》,竇嬰為竇太后從兄子,任詹事掌管皇后太子家事,得以出入皇宮。後得罪竇太后,“太后除其門藉,不得入朝請。”《補注》引胡注云:“門藉,出入宮殿門之藉也。”《漢官儀》:“凡居宮中、皆施藉於掖門,按姓名當入者,本官為封綮傳,審印信,然後受之。”[20]趙高是在宮中供職的宦人,他是有門藉的。趙高有罪除宦藉,就是消除他出入宮中的門藉。宦藉者,仕宦于王或皇帝者出入宮中的門藉也,與趙高否是宦閹沒有必然的聯繫。

  考漢代的典籍中,沒有趙高是閹人的說法。首先,《史記》和《漢書》沒有。其次,漢初賈誼著〈過秦論〉討論秦國滅亡的原因,沒有秦有宦閹之禍的說法,他在《新書.保傅》篇中說秦“使趙高傅胡亥而教之獄,所習者非斬劓人,則夷人之三族也。”都是文法酷烈的事,沒有提到過趙高是宦閹。昭帝時期舉行鹽鐵會議,文學與御史間多次提到趙高禍害秦的事情,說趙高“無過人之志,而居萬人之上,”“以峻文決罪於內”,“增累秦法以廣威”,對趙高的指責,詳盡淋漓,沒有一句提到宦閹的事情[21]。南朝范曄著《後漢書》始撰〈宦者列傳〉,列舉古來的宦閹,沒有說趙高是閹人,列舉歷代亡國之禍說:“三代以嬖色取禍,嬴氏以奢虐致災,西京自外戚失祚,東都緣閹尹傾國。”也不曾提及秦有宦閹之禍。趙高是在何時被說成是宦閹一事,筆者未遑詳考,但可以肯定不是西漢的事情,可能就是就是源於上述《集解》所引的劉氏所云。《集解》的作者裴駰是南朝宋人,他所引的劉氏,不知何時人。想來,劉氏或許是漢晉以來東漢劉氏一族的後代,痛恨宦閹專權亂國,故有此極端的臆斷,後世不詳考,以錯傳錯,陳陳相因,唐以後,遂成定論,一直流布到今天。

  我們知道,趙高是有兒女的人。他的女兒,嫁與閻樂。閻樂任咸陽令,曾經參與望夷宮政變,事情見於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。顯然,如果不帶偏見,不對史料加以曲解的話,趙高可以肯定不是宦閹。

              五、始皇陵銅車馬御手與車府令

  1980年,秦始皇陵西側出土兩乘大型銅車馬,以實物之二分之一縮小鑄成,分別定名為一號銅車馬和二號銅車馬。一號銅車,四馬牽引,有站立御手俑一名,被認為是始皇帝所使用的立車。二號銅車,也是四馬牽引,有跽坐御手一名,被認為是始皇帝所使用的安車。一號車的御手,身著長襦,戴冠,佩劍和玉環,雙手握轡,站立于車前。二號車的御手,身著長襦,戴冠,佩劍,跽坐于車前部,雙手握轡。二號車的御手,論者多以為是天子法駕出行時的御官,為奉車郎[22]。

  奉車郎,見於東漢典章制度。《後漢書.服輿志上.法駕》“乘輿法駕,公卿不在鹵簿中。河南尹、執金吾、雒陽令奉引,奉車郎御,侍中參乘。”西漢典章制度中,不見有奉車郎。武帝時期,初次設置奉車都尉,執掌天子乘輿車的駕馭。《漢書.百官公卿表》曰:“奉車都尉掌御乘輿車,駙馬都尉掌駙馬,皆武帝初置,秩比二千石。”

  秦帝國時代,皇帝的出行乘輿,是由車府令執掌。始皇帝第五次巡幸,趙高以中車府令同行,隨時侍候於皇帝身邊。始皇帝死,趙高與胡亥、李斯策劃沙丘之謀,密不發喪,“置始皇居轀輬車中,百官奏事上食如故,宦者輒從轀輬車中可諸奏事。”“獨子胡亥、丞相李斯、趙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始皇崩。”如此重大的事情,之所以能夠瞞住隨行百官,只有趙高、胡亥、李斯以及“幸宦者”五六人知道,正是因為皇帝出行,主要活動於車中,中車府令趙高完全掌握了車馬乘輿的原故。在這種意義上,我們可以說,沙丘之謀,是一次車上的政治陰謀,其陰謀之所以能夠成功,其制度上的原因就是秦的中車府令掌管皇帝的出行車馬乘輿。《集解》引伏儼曰:“中車府令,主乘輿路車。”非常貼切。

  中車府令,又稱車府令[23]。《漢書.藝文志》:“爰曆六章者,車府令趙高所作也。”正稱車府令。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有“車府”、“中車府丞”[24],《張家山漢墓竹簡.秩律》有車府(令),秩六百石,丞三百石。《漢書.百官公卿表》,太僕屬官車府令,有丞。《後漢書.百官志》,太僕屬官“車府令一人,六百石。”本注:“主乘輿車。丞一人。”《漢官》:“車府(令),員吏二十四人。”《宋書.百官志》曰:“車府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秦官也。二漢、魏、晉並隸太僕。太僕既省,隸尚書駕部。”對秦、兩漢到魏晉的車府令,作了簡單的條理。

  論述至此,我們可以對秦漢車府令之源革執掌作一概述,秦官有車府令,執掌皇帝出行的乘輿車輛,官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秩三百石。兩漢以來,車府令屬於太僕,秩祿不變,吏員有二十四人。秦到漢初,車府令執掌乘輿車輛的管理駕馭,漢武帝時,新設奉車都尉,奉侍皇帝乘輿,東漢以來,皇帝的法駕乘輿,有奉車郎駕馭。車府令執掌乘輿的部分職能,隨時代變遷有所分散。

  車府令執掌乘輿的職能,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部分。其一為乘輿的設備管理,其一為皇帝出行的隨行駕馭。乘輿的設備管理,可以參見《南史.宋文帝本紀》,文帝“性存儉約,不好奢侈,車府令嘗以輦蓬故,請改易之;又輦席舊以烏皮緣故,欲代以紫皮,上以竹蓬未至於壞,紫色貴,並不聽改。”非常清楚,皇帝乘輿之種種細部,小到車篷、車墊之陳舊更換,皆由車府令掌管。一號車有傘狀車篷,二號車有龜甲形車蓋,底部有文茵,正可以與車府令管理的細部相應。

  車府令隨行,可以見於趙高隨同秦始皇出行。也可以見於東漢永平年間,車府令徐匡隨明帝出行事[25]。漢代以來,太僕為掌管乘輿馬政交通的大臣,儀典大駕,為皇帝御車。秦代掌管乘輿事宜的車府令,也當為皇帝御車。《鹽鐵論.刑德》文學曰:“轡銜者,御之具也,得良工而調。……執轡非其人,則馬奔馳。……秦使趙高執其轡而覆其車。”雖然是一種指責趙高亡秦的形象比喻,其形象來源於趙高以秦中車府令奪權執政的史事,可以旁證在漢代人的觀念裡,車府令是要御車的。

  車府令的源革執掌清楚以後,我們再來看始皇陵車馬坑所出的銅車馬。一號、二號銅車馬是仿始皇帝生前出行用的車馬鑄成的,除了尺寸為原本的二分之一外,其裝配細節,完全寫實於實物原本。二號車為安車,別名轀輬車,其形制,同始皇帝出行所乘坐,死後載屍於其中的轀輬車完全相符。二號銅車馬的御官,用與銅車馬完全相同的方式鑄成,相當於真人的二分之一,其服飾冠冕、武器佩帶,處處寫實逼真,如同縮小的原本,當為執掌乘輿駕馭的車府令及其相關官屬,其冠冕服飾等級,也應當相當於車府令秩祿之六百石[26]。

  秦代對於車御的選拔訓練,有嚴格的法律規定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《秦律雜抄.除吏律》:“駕騶除四歲,不能駕御,貲教者一盾;免,賞(償)四歲繇(徭)戍。 ”駕騶,即馬車的御手,至少要經過四年的學習訓練,四年以後,仍然不能駕御者,教官要被罰一盾,本人免職,補服四年徭役。《六韜.武車士》:“選車士之法,取年四十已下,長七尺五寸以上,走能逐奔馬,及馳而乘之,前後、左右、上下周旋,能縛束旌旗,力能彀八石弓,射前後左右,皆便習者,名曰武車之士,不可不厚也。”古代對於車士的選拔,在年齡和體魄,車技和武藝上,皆有嚴格的規定。秦中車府令屬下車御的選拔標準,當遠在一般的車士和車御選拔之上。銅車馬的兩位御手,皆束帶著冠,佩劍攜弩,髭須飄逸,那種威武沈穩的武士形象,正是中車府令官屬的仿真造型。

  據專家們的推斷,銅車馬的鑄造,在始皇帝統一天下以後,埋藏于始皇帝下葬之時,也就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到三十七年之間[27]。考其間擔任中車府令者,正是趙高,銅車馬的御官,當是趙高所出任的中車府令及其相關官屬的形象。銅車馬的御官,都是有鬍鬚的堂堂男子,說明中車府並非用閹人,也可以旁證趙高不是宦閹。

                  結語

  通過以上考察,我們可以對趙高的身世簡單敘述如下,趙高的祖上可能是質於秦都的趙國王族,父親是長於刀筆的文法之吏,母親是供職於隱官的刑餘之人。趙高生於秦昭王四十九(前258)年,他學史出仕,以大史考試第一,入秦宮為尚書卒史,後來得到秦王賞識,舉任為中車府令。趙高曾經有罪定為死刑剝奪宦藉,得到秦王的赦免,繼任中車府令,後來成為秦始皇幼子胡亥的文法教師。秦始皇三十七年,趙高主謀策劃沙丘之謀,擁立二世皇帝胡亥成功,出任郎中令。二世二年,擊敗政敵李斯,出任丞相。二世三年,發動望夷宮政變,逼迫二世自殺,擁立子嬰為秦王,被子嬰所殺,享年52歲。趙高長於文字書法,精通法律,行政堅忍,以文法能吏長期仕宦于宮中。趙高有兄弟數人,其弟趙成曾經繼任趙高出任郎中令,參與望夷宮政變。趙高的女兒嫁與長安令閻樂,閻樂也曾經參與望夷宮政變。趙高是常年仕宦於宮中的側近之臣而不是宦閹,秦始皇陵二號銅車馬的御官俑,應當就是趙高所出任的中車府令及其相關官屬的形象。

注釋
[1]馬非百先生撰《秦集史》(中華書局,1982年)列有趙高傳,主要在史料彙編和分類,留下辨析和論述的餘地,筆者踴先學足跡,力求集積新的材料和研究作新的解說、補充和完善。

[2] 《漢書.張騫傳》“騫為人強力,寬大信人,蠻夷愛之。” 師古曰:「強力,言堅忍於事。」其具體事例,見《後漢書.吳漢傳》“漢性強力,每從征伐,帝未安,恒側足而立。諸將見戰陳不利,或多惶懼,失其常度。漢意氣自若,方整厲器械,激揚士吏。”講的是吳漢在戰爭中臨事堅忍自若。又見《漢書.趙廣漢傳》“ 廣漢為人強力,天性精於吏職。見吏民,或夜不寢至旦。”講的是趙廣漢行政堅忍勤奮。《史記.李斯列傳》二世誇獎趙高:“不為安肆志,不以危易心”就是對趙高強力的具體解說。

[3]《史記.李斯列傳》二世對李斯說趙高:“且趙君為人精廉強力,下知人情,上能適朕,君其勿疑。”《國語.晉語一》:“甚精必愚。”《孟子.離婁下》:“取傷廉。”《釋名.釋言語》:“廉,斂也,自檢斂也。”同傳二世誇獎趙高:“絜行修善”,就是對趙高精廉的具體解說之一。

[4]《史記.蒙恬列傳》“高有大罪,秦王令蒙毅法治之。毅不敢阿法,當高罪死,除其宦籍。帝以高之敦於事也,赦之,復其官爵。”《管子.君臣上》:“上惠其道,下敦其業。”《申鑒.雜言上》:“君子何敦夫學?”黃省曾注:“敦,勉也。”

[5]《張家山漢墓竹簡》(文物出版社,2001年)《二年律令.史律》。張金光《秦制研究》第十章“學吏制度”(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4年),李學勤《試說張家山漢簡“史律”》(《文物》,2004年第4期)。

[6]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(文物出版社,1978年)內史雜律:“非史子逸(也),毋敢學學室,犯令者有罪。”

[7] 《漢書.藝文志》:“史籀篇者,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,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。蒼頡七章者,秦丞相李斯所作也;爰曆六章者,車府令趙高所作也;博學七章者,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:文字多取史籀篇,而篆體復頗異,所謂秦篆者也。”《晉書.衛恒傳》也說:“昔周宣王時,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,或與古同,或與古異,世謂之籀書者也。及平王東遷,諸侯力政,家殊國異,而文字乖形。秦始皇帝初兼天下,丞相李斯乃奏益之,罷不合秦文者。斯作倉頡篇,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,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,皆取史籀大篆,或頗省改,所謂小篆者。”

[8]據上引《史律》,史學童十七歲入學室學習,入學室以前,他們已經早早地學習過識字和寫字了,據《史記.太史公自序》,司馬遷“年十歲則誦古文”,他習文字書法,當還要早些。《漢書.藝文志》曰:“古者八歲入小學,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,教之六書,謂象形﹑象事﹑象意﹑象聲﹑轉注﹑假借,造字之本也。”雖然講的是先秦古代的事情,也可以作為秦漢時代學童事情的參考。

[9]參見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(文物出版社,1978年)《編年記》。

[10]參見《史記》趙世家,《戰國策》趙策,馬王堆出土帛書《戰國縱橫家書》。

[11]《史記.呂不韋傳》。

[12]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

[13]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三十五年條。

[14]《秦集史》趙高傳。隱宮,當為隱官的意見,也見於陳直《史記新證》p24。關於隱官和隱宮的詳細考辯,見劉瑞〈秦代的“隱官”、“隱宮”考〉(《秦文化論叢》第九輯,西北大學出版社,2002年)。

[15] 《張家山漢墓竹簡》二年律令戶律。“公卒、士五(伍)、庶人各一頃,司寇、隱官各五十畝。”“公卒、士五(伍)、庶人一宅,司寇、隱官半宅。欲為戶者,許之。”秦漢的名田制,參見楊政紅〈秦漢“名田宅制”說-從張家山漢簡看秦漢的土地制度〉(《中國史研究》1997年第一期)。

[16]參見《史記.酷吏列傳》附張湯傳,《漢書.張湯傳》。

[17]《秦集史》趙高傳。

[18]裘錫圭〈說宦皇帝〉,《古代文史研究新探》,江蘇古籍出版社,1992年。

[19] 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《法律問答》:‘可(何)謂“宦者顯大夫?”宦及智(知)于王,及六百石吏以上,皆為“顯大夫”。’宦者,就是指稱仕宦于王或者皇帝者。《史記.梁孝王世家》:“二十九年十月,梁孝王入朝。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,迎梁王于關下。既朝,上疏因留,以太后親故。王入則侍景帝同輦,出則同車遊獵,射禽獸上林中。梁之侍中、郎、謁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門,與漢宦官無異。”漢宦官,就是仕宦於漢皇帝之官,如同梁之侍中、郎、謁者。閻步克先生撰有〈論張家山漢簡“二年律令”中的“宦皇帝”〉(《中國史研究》2003年第三期),據新出的張家山漢簡,對“宦皇帝者”,從法律和官秩的角度作了整體的解釋,請參見。另外,日本學者好並隆司撰有〈張家山漢簡の律文における宦皇帝について〉(《別府大學大學院紀要》第五期,2003年3月),也可以參見。

[20]孫星衍等輯、周天遊校《漢官六種》,中華書局,1990年。

[21]參見桓寬《鹽鐵論》〈相刺〉、〈周秦〉諸篇。

[22] 袁仲一、程學華〈秦陵二號銅車馬〉(《考古與文物叢刊》第一號,1986年,收於《秦俑學研究》,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,1996年)。二號銅車馬御官是奉車郎的意見,得到學界的認同。同年,日本學者曾布川寬撰長篇文章〈秦始皇陵と兵馬俑に関する試論〉(《東方學報》第五十八冊,京都,1986年。),也持奉車郎的意見。關於始皇陵及其陪葬坑新的研究報告,參見袁仲一《秦始皇陵的考古發現與研究》,陝西人民出版社,2002年。

[23]安作璋、熊鐵基《秦漢官職史稿》(齊魯書社,一九八四年)第二章太僕條。

[24]周曉路、路東之《秦封泥集》,三秦出版社,2000年。今年八月在西安,承蒙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所所長程林泉先生厚意,得以親見實物,並承蒙告知,正在整理的大量秦封泥中多有車府官屬而無奉車郎類,特此致謝。

[25]《後漢書.吳良傳》:“永平中,車駕近出,而信陽侯陰就幹突禁衛,車府令徐匡鉤就車,收御者送獄。”

[26] 兵馬俑出土以後,不同服飾冠冕的將士俑的等級判別,一直是學界探討的課題,但一直沒有一個比較肯定的參照標準。主要探討,可以參見陳孟東〈秦陵兵俑銜級試解〉、陳孟東、盧桂蘭〈秦陵兵俑爵級試解〉(兩文皆收於《秦俑學研究》、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,1996年)李秀珍〈秦御官所配玉環與我國古代的佩綬制度〉(《秦文化論叢》第五輯、1997年)等論文。筆者以為,如果二號銅車馬御官為車府令及其相關官屬的看法可以成立的話,我們就可以以此為標準,將兵馬俑中與該御官冠冕服飾類似的軍吏俑,大致定為六百石,然後再來推定其上下的等級。

[27]秦俑考古隊〈秦始皇陵二號銅車馬初探〉(《文物》1983年第七期)。
[28]《六韜.武車士》:“能縛束旌旗”,《玉海》引作“能超乘持旌旗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後記

  本文根據我在“中國秦漢史研究會第十四屆年會暨國際學術討論會”(2005年8月,呼和浩特)上的發表補充寫成。在會議上,首都師範大學歷史系的宋傑先生指出,中國歷史上沒有宦官出任丞相的事例,趙高繼李斯後出任秦丞相,朝野上下沒有征對他是宦官的任何反應,正可以證明他不是宦官。筆者以為是,特後記於此以示反證之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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